高普考一般民政-地方政府與政治申論解題
一般民政如何準備?以文遠老師過來人的經驗分享,從普考、地特四等著手準備是最佳的!你可能會想說會甚麼不一開始就目標高考、地特三等呢!?
110年高普考一般民政錄取數據
110年地方特考一般民政錄取數據
看到上方表格是否明白了~主要就是因為一般民政在普考、地特四等的開缺最多,且若分發到直轄市,其四等的薪水加上一些交通補貼等等,薪水可是跟三等錄取的薪水差不多,月入4萬起!!
心動不如快來了解,看看老師是如何在申論解題拿下高分,解題技巧一定要學會阿!
地方政府與政治 / 文遠老師(蘇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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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高普考一般民政申論解題技巧
【高考】地方政府與政治:
一、區公所與鄉(鎮、市)公所之法制地位與職能有何不同?請問區公所要強化職能,在不增加預算與人員的前提下,應如何調整與環境互動的方式,以更能滿足基層民眾參與及對公共服務的需求?(25分)
答:
1. 依照題意,區公所與鄉公所的「法制地位」和「職能」都需分別回答。
• 「法治地位」的比較:行政機關 VS. 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
區公所:是市政府的一個派出機關。
鄉鎮市公所:隸屬地方自治團體,具有公法人的地位。
• 「職能」的比較:自主權不足 VS. 充分的自主自治權。
由於區公所只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其區長是政府官派,單純負責執行市政府交辦的職務跟行政命令,因此自主權不足;隸屬地方自治團體的鄉鎮市公所就不同了,他們的鄉鎮市長是透過民選產生,因此在人事權、財政權、組織權都有充分自主權。
2. 如何調整與環境互動的方式?
第2個子題為學理開放題型,沒有制式的標準答案,可以用「地方治理」與「多層次治理」的角度來引申回答。
地方治理與多層次治理不僅適用這個子題,在很多學理開放開放題型中都可以運用這兩個主題來做回答,至於是哪些題目?文遠老師在課程中都會一一告訴同學,並傳授更完整的解題技巧喔!
(老師經歷過三等、四等、五等考試且各等別都考取上榜,申論解題得分關鍵及作答方向非常熟練,曾經也是考生的老師更加懂的考生們看到題目時會有甚麼疑惑與盲點,甚至連考場心理都再清楚不過,這樣的老師給予學生的必定是在考場最適用且最有效的方法哦~)☛課程諮詢
【普考】地方自治概要:
二、地方行政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事項如認為窒礙難行而提出覆議,請說明透過覆議解決爭議的程序。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如在行使職權發生爭議時,又應如何解決爭議?(25分)
*** 注意***
這題雖然只有一個"?",但是在"。"的時候就已出現第1個子題,因此這題也是分為2個子題作回答喔!
答:
1. 這個子題為單純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九條的背誦題型,只要熟記法條便可輕易拿到高分。
以直轄市政府為例:
直轄市政府對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直轄市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直轄市議會覆議。
直轄市議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移送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應於七日內召集臨時會,並於開議三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有出席議員三分之二維持原議決案,直轄市政府應即接受該決議。
2. 行使職權發生爭議時,又應如何解決爭議?
府會關係的解決機制,可以司法院大法官527號解釋作為申論開頭,說明有關法定的自治事項可以申請司法解釋,但在地方自治團體間的權限爭議則不能夠申請司法識字,再輔以地方制度法第30、38、39、40、41、43、76條作為彙整說明。
以上就是文遠老師利用短短8分鐘時間傳授解題小技巧的分享,當然,老師的壓箱寶可不是會輕易透漏的,還是要讓參與老師課程的考生有上考場的最佳利器阿!想知道更多更完整地方政府與政治的課程資訊、解題技巧、獨門口訣,都可以在下方填單諮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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